双方一致同意,由市里提供建厂所需土地,并且从市里三家纺织厂中抽调精兵强将,解决新厂的先期人员问题。
税费方面也有优惠,新厂投产之后的两年内免税,之后的三年,税费按一半征收,从第五年开始正常缴税。
总结起来就是,市里出人出地出政策,最终在新厂中占股三成。
由林启风所代表的的香江汇丰银行方提供建厂、购买机器设备、生产线的所有费用,并且负责新厂日后的管理、经营、销售等事宜,最终占股七成。
双方斗智斗勇,谈判过程激烈,最终富有成果。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眼看就要签署最终合同,就在众人都以为马上就能喝上庆功酒时,因为陆诚提的一个条件,导致谈判卡了下来。
陆诚提出,应由市里提供新厂所需的水、电、公路等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
市里的意见同样明确,水电等问题都能解决,修建公路的人手问题也能提供,但是出钱……免谈。
市里还穷的叮当响,各项工作都要开展不下去了,哪有钱修路。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谈判陷入僵持。
“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合不合适。”林启风沉默一下道。
“说说看。”张广成示意道。
“修建公路的费用、工人的工资,都可以由我们来提供,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林启风认真道。
“什么条件?”张广成皱眉问道。
“公路建成之后,我们有权在公路上修建一座收费站,向过往车辆收取一定的过路费,用于收回成本,并且承担之后的公路养护所需费用。”林启风提议道。
国内第一条高速公路要到1988年才能建成,收费站在此时还是一个新鲜事物。
张广成对此不太了解,认真考虑一下,觉得似乎也无不可。
人家出钱修的路,收点钱赚回成本,很正常的事。
而且,收钱又收不到市里。
一分钱不出,还能平白多一条全新的公路,很划算。
“可以。”张广成拍了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