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就算不顺,总也能卖上四五台,每个月两三万的利润打底,心里已经知足了。
盘算好各种细节,自也加入到了回头客的行列。
客户逐渐在积累,销量持续走高,临近八月底,成交量已经突破了一百台,销售额达到了四百多万。
时间来到1983年8月25日,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声势浩大的严打行动,正式拉开了序幕。
伟人亲自拍板:“要全党动员,首长动手,层层负责,广泛发动群众,统一组织行动,一网一网地撒,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务必做到有威力,有震动。”
“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几十万部队内卫部队,改编成了人民武装警察,接受特种训练,用于抓捕罪犯,维护社会治安。
之后又相继出台了各种规定,要求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由十天缩短为三天,并将死刑判决权,下沉到区县级的人民法院。
声势浩大,手段雷厉风行,效果同样显著。
风向似乎在一夜之间发生了转变,之前近乎于猖獗的犯罪势头,迅速被压下,各路牛鬼蛇神,犯罪团伙,迅速偃旗息鼓。
运气好的,察觉出势头不对的,提前溜了,运气不好的,还在观望,没来得及跑,就被抓了个正着。
乌烟瘴气一扫而空,社会风气开始扭转,治安形势逐渐向好。
老百姓们自然是鼓掌叫好,一片赞扬。
走在街上,到处都能听到各种议论声,谁谁被抓了,谁谁又给跑了,各种八卦层出不穷。
坊间传得热闹,报纸上也打得不可开交。
持‘重典主义’的人,认为重刑,特别是死刑,对犯罪具有震慑作用,有利于社会治安。
持反对意见的,认为每个人都有生命的权利,若不是犯了滔天罪行,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这是迂腐顽固派,还有头脑清醒的,已经趁机给自己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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