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街道的居民怎么能答应、认可?义愤填膺之下,大家直接去找开发商土元房地产集团公司。
但是土元房地产集团却拿着拆迁置换协议大言不惭、振振有词的狡辩着,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的,置换大兴街相同楼层、相同面积。所以说,他们是按照协议执行的,根本没有错。
这种情况下,彻底激起了原大兴街道居民的愤慨,这不是玩文字游戏般的骗钱么?
再说了,大兴街的原住居民都是普通老百姓,也没什么钱,辛辛苦苦一辈子就指望着住宅拆迁后的新楼呢。这下倒好,一下子给置换到郊区了,谁能忍的了?
在此情况下,除了据理力争外,大兴街原住居民也请了法律人士咨询。但咨询的结果一出现,大家都傻了眼。
按照协议上写的,土元房地产集团的做法并不完全违规违法,它只是打了一个擦边球。
因为在协议上写的是大兴街相同楼层、相同面积的置换
,具体位置却未明确标示。
至于街道的门牌号码,不好意思,由于大兴街属于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街道,根本没有什么门牌号码。
即使有一些门牌号码,也都是一些商家自发自写的,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在夏国的**十年代还真的存在,有些偏僻的街道,本身就属于自然形成的。
也就是说,原本这里没有什么街道,只是由于人口增多后,大家自发的兴建住房,一点点的形成了一个街道。
至于产权,也就是一张纸,甚至在相关部门都没有登记备案。
就像土元房地产集团公司负责人说的那样,你们连产权登记都没有,别说给你们置换了楼层面积,就是不给你们置换,你们还能告出理来?
这种情况下,所有大兴街的原住居民都傻眼了。
有一些自认倒霉的,也就接受了这种无可奈何的结局,老老实实的收下新的楼房钥匙。
也有一些不甘心的,像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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