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歌手没出名的时候,提前签订预判式的合约。
当然了,这种预判式的签约也不是没有风险,一旦歌手没有起色,预先签约就属于赔钱买卖。
但这种风险太小了,即使失败,也仅仅损失点金钱而已。
尤其在签订的合同中,作为主签方,它会想方设法的钻一些法律漏洞,把自己的潜在损失降到最低,甚至没有。
这样一来,剩下的都是预判性的巨大收获了。
比如两年前同东丽娅的签约,第一年二十万,第二年四十万,表面看合约公平、报酬翻番。但可要知道,在东丽娅出道的第一年年底,其企业代言费可是达到了千万之巨。
到了今年,通过春晚的亮相,东丽娅的身价又一次爆长。这时要同东丽娅签约企业代言,没有两千万,根本下不来。即使两千万,东丽娅还挑挑拣拣的呢。
而此时,原合约的所谓报酬翻番是多少钱啊?
四十万!
你说,这个价格怎么样?
两年前,东丽娅是自己报名参加的海选,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学生,她哪懂的那么多?
在组委会的大力忽悠、劝导下,东丽娅同银翔集团签订了五年的代言合约。
这次东丽娅返回益春,未尝不有想同银翔集团进行磋商的想法,最好解约了才好呢。
只不过捡了大便宜的银翔集团,当然不会与东丽娅解约的。
五年才三百万的合约,与东丽娅现在动则一年两千万的价码比,怎么可能同意?
于是就有了下午夏天与银翔集团副总不愉快交涉的场面。
听了大美女东丽娅的描述,赵大宝当即就‘炸秒’了,这个银翔集团太TM的能拣便宜了,而且还拣到东丽娅身上了。
如果大明星不是赵大宝的朋友还好,既然都成为自己的朋友,以赵大宝的狗熊脾气能不插手么?
只见赵大宝气愤、恼怒的发表着意见:
“老板,这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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