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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74章 私交(第1节)

前面谈过,林江北在杭城租赁房子的时候,租了桃花嫂一个整个院子,一偏两正,一共三间房,每月房租一共才十二块钱,相对于林江北每月二百六十多法币的收入来说,算不了什么,而且也没有什么顶费之说。

但是放在上海情况却又不同,在这个时候的上海,只要涉及到租赁房屋,顶费是一个所有租客都逃不开的事项。简单来说,只要在上海去租赁房子,就必须支付顶费,想要在不支付顶费的情况下去租赁一间房屋,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所谓顶费,就是顶房子的费用,也就是说在房屋租赁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点类似于现在社会租赁商铺时经常要支付的转让费,但是又不尽相同。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主要是上海经济发达,大量外来人口争相涌入,造成上海发生剧烈的房荒,无论是最高档的新式里弄、花园洋房还是最低端亭子间、棚户间在上海都是一房难求。

这就造成了上海房屋的租赁费不仅价格奇贵,而且想要租赁房屋,还要支付一笔低则相当于每月租赁费三四十倍,高则相当于每月租赁费上百倍的顶费,至于具体是多少,要视房屋的好坏以及所在的位置而定。

所以在此时的上海,别说想买房子,就是租房子,也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事情。

就拿大文豪鲁迅先生来举个例子,当初在北京的时候,月收入才三百五十大洋,但是不到一年时间,就用了三千五百多大洋买下了一座三进一共有二十七间房的四合院。之后鲁迅又花了八百大洋,买了一栋有六间房子的小四合院。

在上一世的时候,正在为高昂房价所苦的林江北每逢听到人提起鲁迅先生这件逸事,心中就羡慕不已,十分向往民国时期不到一年工资就可以轻松买一栋豪宅的知识分子黄金年代。

可是谁又能够想到,像鲁迅先生这样在北京可以挥金如土,连续购买两栋四合院子的大文豪,一九二七年搬到了上海之后,竟然也买不起房子,整整在上海居住了十年,乃至到了一九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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