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视线里消失,才明白人又是不顾好几天低烧的身子又走了。
看着那抹纤细而又倔强的背影,慕清光叹了一口气。
远在大黎的那位新主当初应该这样的感受吧,留,偏又留不住,亲眼目送人离去,自己作为被留下的那个这种滋味真的很不好受啊。
毫无意外,宋离月这次又是扑了个空。
心底的失落迅速蔓延开来,她很是垂头丧气地往回走着。
“姑娘,姑娘……”
身边似乎一直有道声音在执着地叫着,宋离月这段时间都是一身男子装扮,迎来送往都是宋公子前宋公子后地招呼着,自然对这几声”姑娘“并未留意。
刚走几步,衣袖被牵住,宋离月这才没精打采地循声看过去。
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一个相貌很是丑陋的男子,眼睛滴溜溜转着,看起来很是不安分的样子,个头也不高。看相貌估计有三四十岁了,比宋离月还要矮一头。
他身上罩着一个很是宽大的披风,几乎将整个人都兜在里面,仰起脸来,宋离月也只能看到他的下巴。
“尊驾有何事?”
尽管没有心情,宋离月还是客气地抱拳问道。
古怪的男子见宋离月冲他行礼,神色一怔,随即笑起来,“姑娘,行行好,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说实话,这人笑起来真的是很难看。
眉眼吊起来,神情显得更是猥琐,本来就生得不讨喜,此时更是让人心生厌恶。
这世间就是如此不公平,敬人先敬衣,看人先看貌。
宋离月在凌白山和爹爹一起长大,没人教她以貌取人,也没有身边的环境影响着,她看人都是一视同仁,当然,自己家的那个小别扭除外。
徐丞谨说得对,自己当初挑中他,还就是因为他那张祸国殃民的脸。
色字头上一把刀,当真是至理名言啊。
自古以来,红颜祸水多是用来形容女子,女子何其无辜。只不过是昏君为自己的无能昏聩寻找借口,推脱自己的罪责。
若如让女子当朝掌权,男子当起祸水来,恐也是不遑多让。
纵使身子不舒服,心情也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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