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
接下来,我们一起结伴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混沌里,我们一起修炼,一起打斗,感情很是要好,我知道,到了后来,他早就把那些算计变成了本能。他是真的把我当好友,当兄弟了,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能跟他组团的人才护着我。
可惜好景不长,判骨要开天辟地了。混沌是孕育我们的地方,若是被劈开了,我们去哪里生活?三千神魔都急了,都冲上去要阻止判骨,可判骨哪里是容易阻止的,他是大道之子,一个人就劈了三千神魔。判骨斧子劈来的时候,鸿钧挡在我的面前,把我的伤害减到了最小。
所以,洪荒开辟后,我还拥有混沌神魔的身躯,资质绝佳,修为一日千里。鸿钧却只留下半具身躯,修为远远不如我了,跟大部分洪荒生灵的跟脚都差不多了。我一直很是内疚,我知道他那时是真心想护着我的,我也十分感激那份心意。”
他越说情绪越是低落,眸子里的光一点点黯淡了下去:“他失去了混沌魔神的跟脚,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证道混元,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我本就欠他一条命,一个跟脚,拿这条命去抵,也没什么。”
秦松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是这么说,理也是这么个理,可真正做到的人又能有几个?那是命啊!更何况当时在混沌里就算那些混沌神魔围攻他,也未必就真的能要了他的命,大道孕育三千魔神都是有数的,怎么可能看着一个刚出来就没了?
现在却能洒脱的神魂俱灭,这真的是没几个人能有这样的心性了。无论是李兮若,秦松还是胡莱,都自愧不如。李兮若到现在都做不到原谅顾铭涵,更别提主动上去把自己的命送了,这样的事情她是可以理解,但是真的做不到。
他们想赞罗后几句,可在看到罗后那黯淡的面色后话都说不出来了。又怎么会真的做到完全不在意呢?只是在他的心里,更在乎这个一直护着他,还三番两次救过他的好友罢了,如果他心里真的一点疙瘩都没有,阿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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