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星。他这会儿没有骑马,也没有披挂他镀金、嵌银的兜鍪和铠甲,但虽然没有神骏战马、闪亮甲胄的衬托,於旁人眼中看去,他依旧是神采焕发,英挺雄健,——与他的鲜卑名字去斤抹何当真是十分的匹配。去斤,清澈的,抹何,少年;去斤抹何,美少年之意也。
慕容武台亦确是心情甚佳。
这些日,主动从各地汇聚而来、加入到他部队中的草原、北平、辽西等各胡部之兵一天比一天多,这让他直观地意识到,慕容鲜卑的威望如今在幽州、在北边的草原上还是十分的显著。
苟雄部的具体情况,慕容武台已经探查清楚。
他知道苟雄部现有之兵不过两万上下,他想道:“我部之棘城兵、龙城兵皆骁悍之士也,无不一当十;并且我帐下现在的兵马总数亦不比苟雄为少!苟雄他不缩回蓟县,凭城顽守,反而敢东进来与我战,这一场仗,我一定会能打赢!这场仗打赢,蓟县必定震恐,我再与倍斤合兵,袭克蓟县!便是蒲洛孤的援兵赶到,我凭大胜之威和蓟县在手,也能抵抗。再待击退蒲洛孤的援兵,我就可大举召会幽州、草原诸部,从容收复幽州各郡!以幽州为根基,未尝不能使我慕容氏二度君临中原!……自然,在这之前,我得先把倍斤解决掉,这是一头毫无信义的狐狸,更是头吃人的恶狼,不把他解决掉,他早晚会又一次背叛我慕容氏!”
正在憧憬美好的未来,几个将校高举火把,小心翼翼地穿过浓雾,到了他的身边。
“大王,雾太大了,老马都不能识得路途,雄鹰的锐眼也无济於事。这样的雾中没办法行军。接连已有好几个战士摔伤了胳臂,不能让我们勇敢的健儿们还没有上战场,就失去了杀死敌人,为大王效力的机会!要不然,先就地驻扎,等雾散后,再作前行吧?”
这几个将校与军中那些从中原回来慕容氏祖地的将校不同,皮肤俱皆粗糙,面孔上多是深若沟壑的皱纹,双眼流露出饱经风霜的沧桑,说的鲜卑话也与从中原回来的那些人的“优雅”不类,透着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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