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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诸将连番搦 雷遵悍然击(第3节)

多甲士,齐征同样没有取胜之把握,担心会在与李校尉所部缠斗的时候,被我军大举进攻,故他仍未应战,……明公,末将愿引本部轻骑,故意示弱,再往挑战,试试看能否将他引出。”

莘迩想了一想,觉得秃发勃野此话有理,便就说道:“就由你再去试试。”

却是说了,既然敌我两军的阵型已成,直接开打即可,为何莘迩却还要遣将出阵挑战?

这乃是因为正如莘迩在观看完齐征阵后的评价,齐征的确是个知兵的,他所列之阵,至少从表面上观之,甚为坚牢,没有破绽,如是,若直接就开打,该主攻何处,莘迩没有把握,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不如先遣将挑战,只要齐征那边应战,他的阵型一动,莘迩也许就能找到其阵的薄弱点,随后再发动总攻,那么就是有的放矢,取胜的把握才会大。

是以,莘迩才会决定先遣将挑战。

……

秦阵中军,望楼之上。

齐征、姚桃、且渠元光诸人俱在。

见对面陇军阵中又出来一队兵马,众人知必然仍是过来挑战的。

齐征打眼看去,见这只兵马既非甲骑,也无甲士,而是一支轻骑,才出陇军阵,就听到一阵鸣颊唿哨之声从此支轻骑中发出,虽还没看到他们的衣着、打扮,可是众人已知,这定是莘迩仗下的胡骑了,——因为临战鸣颊,此时胡人之习惯。

果然不错,随着这支轻骑接近本阵,众人渐渐看清,马上骑士尽皆髡头小辫,是胡人无异,其队中将旗上绣书的字亦被众人瞧见,齐征边上一人说道:“是秃发勃野。”

齐征问道:“你熟悉此人么?”

这人恭谨地回答说道:“回将军的话,我对他是再熟悉不过了。我俩从小便认识,他的父亲是秃发鲜卑部的酋大。此人既无智谋,也无武勇,之所以能够在莘阿瓜帐下得到重用,一则是赖其父之荫,二来是因其长相俊俏,得了阿瓜的喜欢。

“将军,刚才罗虎所部尽为甲骑,李亮所部颇有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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