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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新坟(第3节)

前。

记忆里常庭葳喜欢喝酒,对于这世上的女人来说,实在是个奇怪的嗜好。但她是独自一人从李国逃到隋国的,心里必有许多酸楚难言之事,借酒浇愁也不奇怪。

倒完了酒,李伯辰就拿着酒坛在坟边坐下,开始想这些天已想了无数遍的事——常庭葳是因为什么要逃到隋国来?

他倒是对她的身份做了些推测。

常庭葳生得极为美丽。作为孩子,母亲的相貌如何该是很难评价的。无论美或丑的印象,都会在长年累月的相处当中被慢慢冲淡,最终只剩下一个相当主观的模糊评价。

但站在李伯辰如今的角度,却能像旁观者一般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她的美丽略胜陶纯熙,与李丘狐相当。

且双手洁白细腻,不懂得如何做农活。在这村中生活的九年没做过什么营生,用的全是积蓄。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段记忆是,七岁那年过年时,李伯辰吵着想吃她提过的狮子糖。本也只是随便吵吵,谁料那天她竟落泪了。李伯辰吓了一跳,可下午的时候她就找了车,带他到了镇里去。结果镇上没有狮子糖卖,就又找了车,去了府城里。

他记得那一年他们在府城里住了九天,遍尝美食。那时候的李伯辰对此事只觉得新奇愉悦,但如今的李伯辰回想,又发现许多细节。

吃东西的时候,她也嘴馋得像个孩子。虽说那时候已经抱病,兴致却很高。住则在府城中一家豪阔的客栈,一晚就要一陌钱,那九天的时间,大概花掉三块银铤——足够这村里的三口之家过上一年。

但即便如此,她似乎也并不满意,还对客栈多有抱怨。等重回到家中时,则怅然许久,往后的一整年,还在念叨着那就天的事。有时候又忍不住说些“娘从前如何如何”之类的话。

由这些细节看,她应该出身极好,在李国的时候也许是富豪、官宦家的女子。那么逃来隋国,会不会因为家中突遭变故,因此不得已而为之?

倘若如此,那么该是遭了灭门之灾,不然仅是家道中落的话,大可投奔李国的亲朋故旧,何必来到生活习惯与故国截然不同的地方呢?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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