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有把人杀光而已。
一摆手,将两位精灵邀请至小宴会厅的一角,这里有个小吧台。从各地收集来与收购的美酒,只要是不需要低温、恒温保存的酒类都摆放在这里。至于那些需要妥善管理的酒类,则收藏在地下开辟的酒窖中。从小吧台旁的一条螺旋状楼梯下去。
既然胖精灵提起了矮人的火烧,那是一种蒸馏酒。就是那种每逢穿越,我大穿越众必定要拿出来捞钱的制酒工艺。很可惜的是,在迷地,已经有穿越众前辈这么做了……
当初在迷地西南半岛,那个比乡下还要偏僻的地方,还没有这种蒸馏工艺,所以某人天真地以为迷地真没有。本来还想把这份本事保留下来,期待有朝一日,可以拿出来大赚特赚。
当自己往迷地文化发展传承已久的区域旅行时,才发觉到当初以为不存在的工艺,其实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着,或至少其商品是如此。
之所以没有大规模流传,原因大抵分为两种。之其一,当然是既得利益者对于技术的保护。其二则是因为迷地知识与商品传播速度并没有那么快速;或是商品的产量,还不足以往全世界流传到使世人推崇的地步。
就比如丝绸的情形,就属于第一种。其制造技术在迷地,至今仍被东方的某个小国掌握着。而这个小国则是托庇在东方的海德尔帝国底下,受其保护着。所以没有人试图去窃取丝绸的制作秘密;或者有,但没有人成功。
而自己的魔法丝绸制作……光看产量,就知道永远不可能成为商品。自家用都不够了。
至于第二种的标志性商品, 当属蒸馏酒无误了。简单地说,蒸馏出来的高度数酒水,矮人自己喝都不够了,还想大规模往外销售到哪里?
矮人的赚钱来路很多,也不见得要靠卖酒,或是卖制作蒸馏酒的工艺来维持。或者说,他们从没想过把这当成一种商品,而且是卖出去之后,能让他们感到骄傲的作品。武器、盔甲、盾牌可以,但酒不行。酒更多是用来交朋友的,而不是拿来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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