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心眼。别要胆小谨慎了一辈子,最后死在自己人手上。
再说所谓的相由心生。别看密尔寇说得轻巧,重生成恶魔这种事情哪有这么简单。真以为混黑的都讲义气,这纯粹是古惑仔看多了,被洗脑洗到脑子坏掉了。
对于这种事情,就好像小女生看多了童话,相信最终公主与王子可以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一样。正常人知道笑话小女生,但为什么就会相信当兄弟的一定讲义气,就是会两肋插刀呢?
没事插兄弟两刀才是正常操作吧。
反正交浅言深本就是大忌,一人一魔相交,交换些情报,有机会就合作一下,如此就够了。没有必要互相托底,彼此也能混得很好。
基本上混到了一人一魔的层次,就没有心思简单的。但凡再单纯一点,可能就在半途上身死道消了。
而大约翰那件事情,也是一人一魔间的一次合作。否则早在有人明目张胆地用铁链把人串一串,牵到深渊这边来,林就有一百个理由可以出手。但还是被密尔寇劝下来了。
理由也不难。杀头生意有人做,赔本生意没人做。要是会把自己赔进去的生意,更不可能有人去碰。
与其用严刑峻罚去防堵,不如放任市场机制运作。
只要人们发现,干某件事情最终会迎来核弹洗地级别的破家,连想要留遗产给家人都是奢望时,虽然不敢说这件事情会就此禁绝,但也会被控制在一定的规模以下,没人敢坐大。
就好像老家那些国际大面粉枭。他们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对付他们的白道讲游戏规则;同样在混的人,大家都差不多水平。
假如遇到不讲武德的,动不动就核弹洗地,谁还敢乱搞?真当杀头生意一定有人做?
林也说不上是被密尔寇这个老乡给说服了。但是一比较起自己的诸多选项,确实是这么做最为省事。这都不用自己出面教做人,恶魔就能给他们教个通透,谁叫那些人与虎谋皮呢。
再说林也没有刻意去操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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