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合同上的违约金是20万,陈峰开10美金,对方都没有还价就接受了。很干脆,直接划过来十万美元,然后就跟美丽佳人正式解约。
剩下来的还有五个人,除了蒂芬妮之外,其余四人都还没有找到下家,更不用说愿意为他们出违约金了。
而且让人相当意外,包括陈峰也是如此。蒂芬妮最终居然留了下来,而且愿意跟美丽佳人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而其他四个艺人则都是相当无奈的,但形势比人强,她们拿不出违约金,不能跟公司解除合同,就只能任由签约公司拿捏。
合同重新签订,除了蒂芬妮之外,陈峰只愿意跟他们重新签订6个月的短期合同。这目的昭然若揭了。只差就等于告诉他们,你们被公司放弃了,识相点的话,现在就主动跟公司友好协商解约事宜。
这四个人中,除那个黑白混血的女歌手蒂娜之外,都选择了跟公司再次协商解约之事,最后他们都愿意支付一笔3千至一万的违约金,提前节约。不想再在美丽佳人浪费时间。
只有蒂娜愿意签那个3个月的临时合同,这让陈峰相当的惊讶。
眼看着她拿起笔唰唰唰干净利落的签上自己的名字,陈峰这位公司老板却是没有跟着签名。反而饶有兴致的向她问道:“这样的短期合同,你为什么还要签?是不想跟他们一样象征性的支付一点违约金吗?”
蒂娜摇摇头,很坦诚的说道:“不是的。我只是突然觉得,也许继续呆在这里的话,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相信蒂芬妮的选择。”
陈峰听她这么说,便猜到是蒂芬妮的原因。蒂芬妮做为比她人气大很多的小网红,有着自己更加完善的私人团队,比蒂娜这样单打独斗的可强多了。既然蒂芬妮宁愿不去更大的公司发展,选择留下来,她跟风有样学样,她觉得至少自己不会错过机会。毕竟只有3个月,实在不行,也就浪费3个月的时间。
“你既然愿意留下来,那么这短期合同就不适合你了。而是要一份比较正式的3年期的合同。具体内容跟之前你和公司之前签的那份合同差不多,但违约金提高到了500万美元。你若是愿意的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