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收购的公司下场都挺惨。
那些公司所遭遇的都不是创始人能不能留在董事会的事儿了,是整个公司都有可能被榨干,然后被拆分,出售,或者关闭的命运。
可以说,维旺迪集团是比贝尔纳·阿尔诺更让人恶心的一泡屎,巨臭无比。
如果LVMH落在贝尔纳·阿尔诺的手里至少还能够存在。
但要让维旺迪集团插一手进来,未来LVMH变成什么样,可就不好说了。
所以正因为这样,贝尔纳·阿尔诺最后这“玉石俱焚”这一手还真的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竟然逼得亨利·拉卡米耶不能不去和掌握着迪奥服装大部分股份的两个合伙人协商,最终决定对他高抬贵手。
可以说,他仿佛是走投无路的罪犯动用了炸药来胁迫矿主,居然硬生生让他在不可能中找到了一线生机。
这才有了这次宣布权利交替的董事会议召开。
当然反过来再看,既然贝尔纳·阿尔诺保住了自己的公司,不用破产了,得了实惠,那么丢面子的事儿也就成了在所难免的事儿。
这点贝尔纳·阿尔诺倒是想的很明白。
他凭什么让人放弃只差一点就能完全控股的上市公司啊?
他凭什么让人那么大度,忘记被他当面羞辱和胁迫过的事啊?
他又凭什么只靠恐吓就能阻止对方复仇的快乐呢?
要是不让对手解解恨,充分享受到一个赢家的快慰,对方绝不可能这么轻易放过他。
他目前唯一能拿出来的东西,还对亨利·拉卡米耶有一定吸引力的,也就是可以任凭对方以胜利者自居,当众任意践踏他的自尊了。
说白了,他得给亨利·拉卡米耶提供充足的情绪价值。
如果让亨利能感觉到自己亲手收拾了仇人的快感,那么心里的气起码也得消个七七八八,才会愿意让他苟延残喘的活着。
至少比让敌人心里的恨意无处发泄,宁可和维旺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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