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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知道自己丢大人了,一个满身锦袍的暴发户横行于平民出没的西市之上。后世自己就特别讨厌这种人,虽说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可确确实实讨厌暴发户,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小市民只好在心里咒骂几句,云烨不认为大唐长安的市民会比后世的小市民高尚,以关中人嘴上的刁毒来看,自己祖宗恐怕早就被骂的千疮百孔了。
脸烧得厉害,耳朵滚烫,回头恶狠狠的看两个夯货,老子不记得贵族一般不涉足西市,难道说你们两个夯货也不知道?等着看老子笑话?提起脚狠狠踹了两人几脚。两家伙根本不在乎,以侯爷的花拳绣腿还踹不疼自己。再说了侯爷是娇惯下的性子,有拿下人出气的习惯,不过也就是几脚的事,事后总有回报,你没见庄三停被踹来揣去的就踹成护院头子了?刘进宝总是有事没事就往侯爷面前凑,往往被踹一脚后就神清气爽的离开。
主仆三人狼狈的逃离西市,刚出坊市,庄三停猛地拽住云烨一闪身抢在云烨前面,手上的东西还未落地拳头就砸了出去。
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读书人,灰白的头发,瘦高的身材,身穿广袖襦袍,虽然洗的发白缀满补丁,却干干净净,补丁上针脚细密,看来很是爱惜。头上扎着布巾,脚上穿着足衣,一双鞋子散落一边。身子佝偻着发抖,刚才老庄的一拳不轻。
“侯爷,这小子从街市一直跟着我们,现在跳出来,小的担心他图谋不轨,就先下手了。”庄三停向云烨禀报。拍拍老庄的胳膊,示意他放松。
“你为何跟着我们?你是一个读书人,应该不会有不轨的心思,为什么?”云烨蹲下身子问:
“给我十贯钱,我的命就是你的!”
这句话让云烨一愣,十贯钱,一条命?这是他娘的什么人啊?正要离开却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全是恳求和悲伤,修长的双手紧紧攥着指甲断了都没知觉。云烨忽然觉的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无疑是骄傲的,虽然趴在地上却昂着头,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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