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以为云烨和那边的山羊一样没什么危险,鼻子灵活的从云烨手里卷走了香蕉,认同了他的存在。
旺财还跑过去在公象的腿上蹭两下,讨好公象,这时候动物们或许更有共同语言,一大团大象粪便掉在地上,还是热的,旺财毫不犹豫就踩两蹄子。
公象这才甩着短小的尾巴离开,难道说这是一种认同的方式?旺财为什么会知道,西北荒原上的马,不可能见过大象。
这还真的是一种仪式,踩大象粪便的不只有旺财,那些猴子还往身上涂一些,野猪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打个滚才罢休。
不干,打死都不干,云烨强烈拒绝了这种做法,老子是人,是万物之灵长,打死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好在旺财的味道很浓郁,有它作掩护就好。
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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