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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富人就该努力的花钱(第3节)

“青雀,你的小性子也该收收,和一个宦官计较什么,他给你母后报信也是职责所在,下回不要这样了,云烨,把皇后给你的东西拿给朕看看,怎么,在皇宫里找到的东西朕看一眼都不成?“

万般不情愿的把玉佩给了李二,只见他很新奇的在手上把玩,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甚至对着太阳看看玉石里有没有夹层,一个堂堂的帝王,举着一块玉佩看太阳样子非常的古怪,长孙扶着李二,担心他一会看得头晕了摔倒。

“不是要去吃海茄子么?朕也去。“李二把玉佩握在手里看样子不打算还了。

偷偷的把木头盒子塞给李承乾,让他藏好,云烨自己去厨房做海参,自从上回云烨做过海参,李承乾吃过之后就对这东西念念不忘,登州刺史元大可想要帮着登州百姓卖海产,就必须想要培养一大批喜欢吃海鲜的人,听闻太子殿下有这个嗜好,一叶轻舟日夜不停地赶往长安,就是这样,到了长安后,活着的海参十不余一。

个头大,身子肥,看着就招人喜欢,早就褪尽了泥沙,内脏也吐出来了,这东西不需要费太多的精力,葱烧海参本来就是一道大菜。

云烨最不耐烦做一小盘子,一小盘子的菜,他最喜欢的就是做一大盆,身边全是吃货,尤其是皇后娘娘,上回她在家里吃扣肉的场景云烨那是历历在目。

五个人吃这一盆子应该够了吧?云烨看着洗脸盆一样大的瓷盆子,喃喃自语,配上珍珠米饭,没道理不够吃。

菜上了桌子,云烨夹了一小段葱白让试吃的太监吃,看到太监还要对着海参下手,李泰不顾他老子刚刚教训完,一脚就把太监踹出去了。

自己从盆子里捞出来好几只海参,一口气吃个精光,这才给自己老子,母亲一人捞了一碗,嘴里不停地说:“父皇,孩儿最喜欢烨子做的大锅菜,滋味足,分量够,最好不过了,您尝尝,原来海里的东西这么好吃。“

李二还是翻看手里的玉佩,刚才他特意拿水洗过,亲自动的手,把玉佩放在水盆里,左看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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