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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得理,当然不饶人(第4节)

云烨非常嚣张的把手里的合同晃来晃去,高阳的眼神就随着合同转动,看她的样子很像扑上来抢夺,李恪把妹子拉到身后,从腰里拿出一把折扇,缓缓的摇晃两下说:“云兄说今日您是得理不饶人啊,那小弟就和您说说谁有理。“

“哈哈哈,小恪,你就算是说道大天上去,我也不会改变主意,这个亏你是吃定了,除非你能把纸上的字说的消失不见,现在长安的神佛满天飞,你可以祈求一下那一路神灵帮你,就是不知道神灵有没有空。“

“那倒不必,我大唐律法森严,有他们在,我何必去求那些木胎泥塑,书院的格言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你以为你的合同就没有丝毫的瑕疵么?这个合同是你夫人和高阳签订的,所以漏洞必然会有,如果是你签订的,我就会直接给你钱,买回合同,不费那个神,既然是你夫人签订的,那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

云烨笑了,示意李恪继续说。

“云兄我这两天一直在长安县查找多年来的判例,尤其是关于合同方面的判例,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的被我找到了一个,这就说给云兄听听。“

云烨有点狐疑,长安县的判例那是可以借鉴的,只要前面有现成的判例,而两级司法官都没有推翻的话,以后遇到同样的案子,就会有同样宣判,绝对不会有意外。长孙听到李恪说的这么肯定,也放下茶碗,准备好好听听李恪如何辩解,最后推翻云烨手里的合同。

“崇宁坊有一个老婆婆,家里只有他和一个傻儿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艰难,这个儿子虽然有些傻,但是按照大唐律,他依然是一家之主,有一天家里实在是没有米了,傻儿子无意中从家里翻出一块玉珏,决定把这块玉珏卖给一个商人,得些钱财,好买米回家充饥,渡过难关。

他遇到了一个黑了心的商人,一块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珏,就卖了三百文钱,商人为了敲定脚跟,还专门和这个半傻子签订了自愿买卖的文书,等傻儿子回到家中,告诉母亲自己把玉珏卖了,得了三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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