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泥水的白布单子静静地卧在离城墙不远的地方,云烨早就告诉过他,想要建非常之功,就要做非常之事。
尽管浑身穿着皮衣,外面还裹着一层油布,泥水进不来,但是长时间的静止不动,他依然感到自己快要被冻死了。
两只手插在怀里,全身再冷,也要保证双手的灵活,手不能冻僵,一把经过强力改造的弩弓被他背在背上,薛仁贵趁着天色昏暗一寸一寸的接近着城墙,狙杀杨万春是他唯一的任务。
城墙底下有很多的尸体,都是高丽人的,其中有两个居然还没死,在泥水里发出最后的虚弱的呻吟声。
他们挡在了薛仁贵的必经之路上,早就想死,但是一直死不了的高丽士兵忽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一只温暖的手,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只温暖的手就扭断了他的脖子。
这个位置好极了,视野开阔,距离合适,薛仁贵清楚自己的能力,只要杨万春出现在这里,自己有九成把握将杨万春毙于箭下。
八个时辰前薛仁贵吃了一顿平生最美味的饭食,云侯给他煮了一锅面条,是很大的一锅面条,外加半只烤的金黄的羊。
面条真的很好吃,云侯请自己吃干的,调了辣子,还有肉丁,最让人眼馋的就是居然有几颗青菜,没错,绝对是新鲜的青菜,不是那些散发着霉味的干菜。
有这顿饭打底,薛仁贵觉得自己这时候受点苦,太应该了,小时候吃过的苦还少了?挨冻的时候还少了?如今有完善的装备,犀利的武器,杀敌就是应当的,更何况,只要自己杀了杨万春,就会在京城有一座府邸,这是云侯亲口答应的,到时候将迎春母子接到京师,也能享几年福。
从怀里悄悄的拽出来一截柔韧的芦管,小口的啜吸,芳香的酒浆导入口中,薛仁贵几乎舒坦的想要呻吟出来,云侯家的美酒果然名不虚传。
只喝了两口,薛仁贵就强忍着馋涎,把芦管塞了回去,想要熬过这个晚上,就必须节约,身体动不了,只能靠烈酒激发身体的热量,这是云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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