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嘴唇,不由得大为惊恐。
吐蕃人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想要折返已经不可能了,目的已经达到,云烨就下令全军移驻楼兰城,在那里大军需要接收大批的骆驼,有了它,就能在西域横着走,等自己从庭州回来,就可以带领大军远赴碎叶城,监督胡人西进。
想想自己的部下,再想想记忆中的怛罗斯之战,云烨就充满了忧虑,大唐的武装力量在那个时候已经达到了冷兵器能够达到的巅峰,和自己现在的部下相比并不差,陌刀,长枪,横刀,弩箭,床弩,尤其是恐怖的十二担床弩,绝对不是云烨现在使用的八牛弩所能比拟的,八牛弩只是胜在轻便以及射速快这两个优点上。
说到骑兵唐军骑兵与此前南北朝时有所区别,成熟的马蹬的大量使用使骑兵由秦汉时的轻骑向重甲骑兵发展,也就是人马皆以重甲防护,在战场上发起冲击作战。
很多的将领因为对手是游牧轻骑兵,且是长途出击为主,所以他们比较喜欢轻骑兵,比如李靖,比如侯君集都是这样的,他们都喜欢用自己多变的战术来拖垮敌人,最后一战而胜。
云烨不一样,他自认不是什么将才,所以保全自己为前提,非常的推崇重骑兵的冲锋破阵的作用,自己有火药这样的杀器,打阵地战最划算,铺天盖地的火药弩箭不但能杀死敌人还能杀死他们的自信心,他的战场能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所以保持一支强悍的重骑兵用来攻破敌人敌人最后的一道防线非常的有必要。
大唐有好马,还有用之不竭的钢铁,自然要把这两样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这个时候支撑云烨必胜信念的就是火器,尤其是青雀研制的黑火药手雷,虽然大了一些,投掷的也不是很远,但是放在投石机上还是能当火炮用的。
他现在终于弄清楚怛罗斯之战唐军为什么只有三万多人了,因为那是唐军后勤供应的极限,自己的三万多人进了北庭,朝廷就必须召回苏定方的两万六千人,六万人的大军,累死兵部也无法完成供应。
环视四周,全是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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