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334章 公堂辩驳(第2节)

这其中便包括涉案女子,尤其是涉及***之罪,而前几朝律例便都规定,女子过堂需赤足,奸者可去裤,余罪可单裤,更重者可去衣裤。

你这罪行,便是不仅要赤足,还得去衣裤!”

说完,还极为好心地笑着问她,“具体条例,是要师爷给你念呢,还是自己看呢?”

看他说得如此笃定,那自然便是真的。

不过薛琅静却是不信,在未判案之前就能去衣去裤的,万一存在诬告的情况呢?制定律例之人能想不到这点?

县令这话,怕也就是唬唬无权无势且啥也不懂的普通百姓吧!

便听薛琅静回道,“那就烦请师爷将相关条例给民女观看一二,也好让民女死个明白。”

闻言,那县令脸色一僵,之后便朝师爷使了个眼色。

师爷会意,便翻到相应的条例,这才着人帮着拿过去给那女子看。

一共两本律例簿,一本是武帝添的新规,一本是前朝刑律。

就着师爷所指的几条看去,似乎确实如他所言。

但看过之后,却听薛琅静对师爷道,“师爷,不介意民女自己再仔细看一两遍吧?”

说着,还未等对方回答,便使了个暗劲,将两本律例簿全都取了过来。

直接被她拿到手了,师爷便不好再抢回来,否则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取过两簿,薛琅静将两者都仔仔细细看了几遍,这才笑道,“大人所言不错,确实有赤足过堂,但去衣裤这一条,指的却是‘妇女犯罪应决杖者’。

简而言之便是大人您判过了案之后才可让去衣裤,可民女这案子都还未判呢,似乎只附和一个赤足过堂啊!”

只听那县令重重地哼了一声,“那就先赤脚,至于衣裤且让你穿一穿先,等本大人判了刑,再给你去喽!”

说着,便又要拍起惊堂木。

“大人请慢。”

还不等县令将它拍下,薛琅静便又出了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