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的一幕又一幕。
察觉到姐姐的情绪再变,肖雨栖心中叹气,心疼自己这个可怜的姐姐,安慰的话不知从何说起,只郑重的朝着她道了句,“姐,别怕,我帮你灭了他!”,这样,你就再也不必害怕了。
李蘅妙却被自家妹妹话里的坚决与煞气吓到,“不,不要!”。
“为何?”,那样的人,不杀了难道还留着过年?
再说了,如今仇怨已经结上,认真说起来,早在当初她收了妙娘姐姐献出的那些物资时,他们跟陇西李氏的仇怨就早已注定了的。
被妹妹追问,李蘅妙终于收拢心神,甩开不愿再想的过往,淡淡道。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为了这样的人,不值得脏了你的手。再说,不管如何,他也姓李,曾经对我也算慈爱怜悯过,当初他留了我一命,如今我也得容他一命。”。
额,这个听着,好像也有道理。
肖雨栖倒是不好再坚持,不过既然对方先犯到了自己手里,作为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肖雨栖觉得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也不是自己的优良作风呀。
于是,最后在饶恕过城外这三十二条狗腿子性命,领着姐姐们骑马进城时,肖雨栖一边走,心里一边还暗暗做下决定,待到今天夜里,她就找些好朋友,跟那什么辣鸡的家主,谈谈理想人生去。
在她看来,那么挫,那么是非不分,那么狠心的一个人,身上不可能不背负人命。
只要他身上带着孽债,呵呵,不好意思,死罪可免,鬼罪难逃。
进了城,肖雨栖也不是那花花大少,不是十万火急救人救命的情况下,她自然不会纵马奔行于闹市。
所以在金大丫掏了身份文书,给刚才只顾着磨洋工站岗,外带兼职看了一场大戏的守城兵丁,缴纳了高出正常人好几倍的入城费,喂饱了这些中饱私囊的家伙后。
肖雨栖就跟李蘅妙还有金大丫,三人谨慎的控制着身下的马儿,小心的慢慢骑行在不算宽敞的青石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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