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啷当,铜铃声响起在官道上。
由河谷郡向西,过往的商旅、行人间,一身干净的青袍书生,牵着一头老驴悠闲的走过。
后面驴背两侧,书架轻摇轻晃,里面插着几卷画轴,大抵行李都在书架下面的阁间里。
陆良生整个看上去简约而朴素,没什么值钱东西的穷书生,唯一有点价值的恐怕也就是他腰间的双鱼含珠玉佩。
路边,还有一个道人与他同行,时不时跑去路外的田埂,在泥巴缝里掏什么东西,又拿到旁边的小沟清洗,随后塞进脏兮兮的皮袋,跑回来继续同行。
行人稀少的路段,蛤蟆道人也会溜出来,盘腿坐在老驴脑袋,老神在在的环抱双臂,欣赏周围田园风景。
“……人间烟火气很不错啊。”
陆良生回头看他。
“以前师父高来高去,看到的景色也是不同的嘛。”
老驴晃了晃鬃毛,上方的蛤蟆道人神色肃穆,颔首望去远方山的轮廓。
“等你将来到了为师当初的境界,自然也会看到的,万千大山河流,犹如一幅山水画,匍匐在脚下,看久了,其实还不如现在这样。”
“又在那吹牛。”孙迎仙从另一边的田里跑回来,腰间的皮袋沉甸甸的,看来收获颇丰,蛤蟆道人盯他袋子一眼,哼了声,起身走过驴背,扒拉着书架滑进小隔间。
“少抓点田鸡,造孽。”
呯的一下,将隔间小门关上。
道人也懒得理蛤蟆,一路出了河谷郡,他比谁都吃的最欢,叫嚷着多放调料。
嘀咕两句,孙迎仙脚步轻快,走到书生旁边。
“我说,当了举人老爷有什么感受?”
“没有。”
陆良生这句倒是实话,中了解元,他并没有去挂花骑马游街,也没接受府衙的庆贺,自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在家那段时间,各乡集的豪绅都有过来拜访,多是嫁女挂靠田亩之类的事。
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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