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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 署理处长(第2节)

长官。

此刻,庄世楷再点点头,合拢西装,坐在主位上。

“开会。”

他轻轻讲道。

管理DCP“泰勒”打开一份文件夹,啪的再度起身,出声讲道:“署理处长!十分钟前,一组军情处特工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将警务处长彭志聪带离警务处总署。”

“据录像显示,彭sir当时接到一个电话,便离开办公室下楼,当他到达总署大门前,立即就遭遇军情处特工逮捕。”

“根据港岛警务处,《紧急状态法》的第七章、十二条,警队不可缺少最高指挥官。”

“当警队最高指挥官停职、离港、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警务处可通过宪伟层投票,选举出署理处长,代为履行警务处长职责。”

“庄sir,在您还没赶到总署的时候,我便以管理DCP的身份召开宪伟层大会,会议一致通过由您出任署理处长。”

泰勒作为韩国理时期便出任管理DCP的角色,一直以来和庄sir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自然不会和庄sir作对。

他的话语间透露出两个信息,一个便是英籍高层对庄爷的坚定支持,第二个便是彭志聪被捕的罪名。

英籍高层对庄爷的支持不用多说,用支持都算是留面子了!现在,他们算是投靠庄爷,早已把自己绑在庄sir的战船上。

“危害国家安全罪”则是一个大有学问的罪名。

首先它能跳开贪污受贿、刑事犯罪,越过ICAC、警队调查。

其次,它能让军情处直接出手逮捕。

不管是放在哪儿一个国家,可以说,它都相当于是一把“尚方宝剑”。往往不会轻易动用,一旦动用便能仗着法律却跃过法律,直接将目标逮捕、审判。

如果运用过多就是暴政,很容易引起动乱、乃至军事政变。

这就是最高权力的微妙之处。

彭志聪作为实打实的英籍官员,港岛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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