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起书本,他又哪里来的力气去杀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宋歌越听越觉得在理,越听越不是滋味,自己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认为这个案件是理所当然的呢?难道是因为自己一开始先入为主,认为这起案件就是这样的情杀,因而对于出现这样的结果就想当然地认为符合事实?……
反正,宋歌认为自己错了,想当然的事情,错误往往很大!李员外对于事情的分析,要比那汪典狱透彻十倍,而且丝丝入扣,合情合理,不管最后到底谁是凶手,李思是否杀人凶手,这个案件,必须重新审查!
听完李员外的叙说之后,宋歌让人把汪典狱叫来,问他道:“疑犯李思是在什么情况下,承认自己杀了人的?”
汪典狱道:“犯人李思被押到捕房之后,起先也不肯承认,后来小的就把他关押了起来,慢慢审理,接着,犯人就在第一天的后半夜承认与死者有私情,然后在小的严肃而认真的审理之下,他又在第二天的后半夜,也就是昨晚后半夜,承认杀人的事实。然后,小的让他画押签字,他也非常配合地画押签字,小的甚至没有对他用过刑罚!就是这样一个经过,并没有别的隐情可以商榷以及怀疑之处。”
李员外听了这样一个经过,大声喊道:“冤枉啊——大人,我家思儿从小娇生惯养,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后半夜不让他睡觉,他当然经受不住,为求一刻休息,他只得委屈招供了!请大人明鉴呐!”
为了睡个觉,就连小命都不要了,这样的读书人也确实够窝囊,够没骨气的!娇生惯养者,养尊处优者,不肯吃苦者,大多经受不了任何折磨,没骨气,卖国贼,都是这帮混小子做下的!
做父亲的知道儿子这副德行,也听之任之,不去管教培养,这样的宠爱,不是爱护儿子,根本就是贻害儿子!
宋歌听完这些,已是心如明镜,杀人者无疑不是李思了,于是叹口气,又问汪典狱,“那你判断李思是杀人凶手,还有别的证据吗?”
汪典狱不屑地说道:“大人,别的证据是没有了,可是凶手自己都承认了,难道还不够吗?”
宋歌大怒道:“放你妈的狗屁!人命关天,如此大案,哪里能够这样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