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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外兵(第3节)

出自于累世为官的高门大族。不但是北军,就是守卫京城的南军,以及新设立的西园军中,又有哪一个将领,不是出自于官宦世家?即便是有了战功,也会被夺走,更何况他自知才能一般,根本比不上先祖。

在越骑营中,孙斛仗着家世,没少欺辱于他,现在却被砍了脑袋,让他在担心后怕之余,更生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妙感觉。原来,砍下仇人的脑袋,竟然会是如此的畅快!

看到几颗脑袋都被挂了起来,陈诚后悔了那么一秒钟。或许,不该这么冲动的?但是脾气上来了,他连始皇帝都敢刺杀,更何况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听都没听说过的家伙?要是这厮叫魏延马超啥的,他说不定就不会杀人了。

陈诚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收拾后悔的情绪,然后转过身来,对何苗道:“刚才被打扰了兴致,我们回去再喝。”

何苗瞟了一眼孙斛的脑袋,苦笑道:“军中饮酒,也是大罪啊。”

“又不是战时,军中并不禁饮酒。再说我们也只是小酌几杯,只要不喝得酩酊大醉误了军机就行,军司马你说是不是?”

卫栗抬头平视,道:“正是如此。”

法律本来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是用来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哪里是真的维护公平正义的?依法治国当然是好的,但很多法律工作者叫嚷的依法治国,其本意不过是让他们自己来治理国家罢了。他们靠着对法律的解释权,来上下其手,从中牟利。这其实就是秦国以吏为师的故事,算不得稀奇。

至于后来交议罪银的事情又被翻出来,也是意料中事。一个朝代只要时间长了,各种弊端就都会冒出来。只要活得够久,说不定连议亲议故的“八议”制度都有能看到的一天呢。

何苗不似陈诚这般心胸豁达放旷无忌,说什么都不肯再喝酒了,就连聊天的请求也推脱了。在军营中过了最后一夜后,一大早就匆忙告辞。陈诚很是遗憾,他还觉得跟何苗有些共同话题的。

次日,大将军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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