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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火法师(第2节)

非。陈诚一边吃着瓜,一边和众人一起对“异乡人”的邪恶表示了惊叹,不时还会插上两句,觉得好不快活。

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看书当然是很好的,但是混迹于市井之中未必就没有乐趣了。

吃瓜吃到饱之后,陈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笑着叫道:“好,我崔斯特这就先去和妖精们大战三百回合,等白皮肤的魔鬼来了,再用我的两柄弯刀砍死他!”

他伸手在腰间一摸,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像是被美杜莎直视了一般。边上就有人戏谑地道:“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去逛窑子的吗?”

陈诚发出了更加洪亮的声音,“哪个混蛋把我的钱包给偷走了?”

附近的几个多恩人互相看了看,脸上都是露出了微笑。这种从乡下来的傻小子是最好的肥羊,不偷他偷谁?

陈诚其实早就发现了有人把他的钱包给摸走了,得手后的窃贼早就溜走了,根本就不在现场。但是演戏要演全套,所以他瞪大了眼睛,愤怒地一个个看过去。

“看什么看?想打架是不是?”

“来来来,你在我身上搜搜看,要是发现了你的钱包,任由你处置。要是没有找到......”

最终,陈诚发泄了一番怒气,还是只能悻悻地开了。望着“崔斯特”狼狈离开的样子,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哄笑的声音,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不久之后,“双刀崔斯特”这个名字也被一些人所知晓,据说那个傻瓜在被偷了钱包之后,跟着一个商队出了亲王隘口,去了高庭。

在“崔斯特”离开之后,刚开始的两天还有人说起他,每次都会引来一阵嘲笑。但是渐渐地,大家就不再提他的。到了一个月之后,“崔斯特?哦,好像是有过这么一个人。”

【丹妮莉丝】

即便戴着王冠,我仍旧是个乞丐,丹妮心想,我是世间最为闪亮耀眼的乞丐,但终究是个乞丐。她痛恨这事实,想必哥哥当年也感同身受。他这么多年来,在篡夺者的杀手追杀下,从一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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