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老鼠屎,许不令明察秋毫就地正法,杨家撤走护卫队回去自查以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这样既给了许不令面子,又照顾了杨家的面子,对外也有个合理的说辞。
许不令知道他一走杨家便会卷土重来继续强占南山港,对此也没有多说什么,走到跟前拍了下夜莺的后腰:
“走吧。”
夜莺昨晚一个人,自己跑出去逛过。身上的裙子换成了金陵这边流行的款式,不过乌黑的大辫子依旧垂在脑后,看起来很有灵气。
夜莺打量几眼说书先生后,走在许不令身侧,轻声道:
“我昨天去查过了,还跟着那个断胳膊的到钟山的杨家去看了看。杨映雄靠着妹妹才一飞冲天,为人极好面子,为了能入各大世家的眼,花了大价钱办诗会、文会等,也修桥补路积累名望,在金陵当地的名声还不错。
不过杨家暗地里很不干净,秦淮河上几艘妓舫都是他家的,干过逼良为娼的事儿。还有在赌坊做局强索家产等等,手底下经常闹出命案,被查出来便随便找人送去官府平事儿,然后再花银子把人弄出来……反正不是好人,要不要我去把他咔嚓了?”
许不令抬手在夜莺小脑袋瓜上弹了下:“你又没杀过人。”
夜莺挺了挺啥都没有的小胸脯,眸子里显出几分义不容辞:
“杀坏人我下得去手,人总有第一次,见了血以后做事才顺当些。”
许不林听见这话,感觉有点想歪了,偏头看向小夜莺:“第一次肯定要见血,不过杀人还是免了。以后不要动杀念,杀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本末倒置后果不堪设想。”
夜莺眨了眨大眼睛,有些不太明白。
许不令摇头笑了下,做出长者模样:“人都有父母妻儿,想到这里就会心慈手软,人也有暴力冲动,不克制会出手过重。两者都不可取,得把自己当成刽子手,不夹杂个人情绪,只是在做一件应该做的事儿。但对人命太淡漠,就会不像个人。所以杀人这事儿能不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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