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降临到这颗星球的时候,楚辞的身体特别虚弱,动一动就累,一累就饿,一饿就困。
随着深入不眠之林,精神高度紧张后,楚辞的体力明显有了些许的提高,注意力和五感也比之前强了不少。
炎熵说出
发现后,楚辞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就这样,人一路惊险的赶路,终于接近了森林北侧外
不得不说,这次不眠之林之旅,虽然一直提心吊胆,不过一路走来还算是有惊无险,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
三人饿了就设下陷阱,捕捉那种会喷射水箭的蛤蟆烤来吃,渴了就喝些露水和吃一些不知名的野果。
“楚辞大哥,炎熵大哥,我们已经到了森林北侧外围了,出了森林,再走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小乔治拉了拉楚辞的皮裙,似乎有些失落。
此时的楚辞早已经鸟枪换炮了,一身破破烂烂染满鲜血的迷彩作战服早已换成了兔子皮做的皮裙,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也让炎熵割成了板寸。
棱角分明的五官又用泥土和兔子血混合后,在脸上画的横一道竖一道甚是吓人。
脖子上用兔子筋做了一条项链,挂满了有着森林第一弱逼之称的蹦跳兔的大门牙。
不眠之林里,楚辞唯一能打过的就是这种弹跳力巨好的肥兔子了,炎熵也最喜欢吃这种兔子。
此时楚辞看起来和小乔治的形象也有个七八分相似,除了身高没超过两米,倒像个矬子版的荒原野蛮人。
炎熵也差不多,不过这家伙比较骚包,非潜伏了一个多小时后弄死了一条大蟒蛇,扒了蛇皮做成了衣服穿。
在蛮族的认知中,兽皮裤衩子就代表着荣誉,除了祖传的外,用最凶猛的异化兽或者野兽的兽皮作为裤衩子,可以告诉同族自己曾击杀过什么样的敌人。
完全改变了形象的二人也是无奈之举,蛮族是个很排外的种族,俩人在蛮族的眼里,那就是个邪恶的人类,此举也算是形象上的加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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