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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要我命的(第3节)

毕竟这个选择是他做的。

云觅要是刁蛮一些,不讲理一些,燕无归可能还不太愧疚。可若是云觅就这么安安静静,乖乖巧巧,一派逆来顺受的模样,燕无归就心疼。

她是扬起的头的龙,盘着山的虎。如今当他腰间的藤蔓,怀里的猫。

“要我命的。”

燕无归拍着云觅睡着。

一般的案子是用不到燕无归的。

只要能用警察正规的手段查得到的,燕无归就会在云觅家中,打扫庭院,看她给人开方子。

有的妇人盯上了云觅,明里暗里的说要给她说女婿。

每次提到这个,一向温和的云觅总会当场翻脸。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的爱人就在这儿,你这样挑唆让我们家庭不和睦的话,我是要不高兴的。”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敢说了。

不知道的以为燕无归是被云觅养着,后来燕无归去了两趟警局给人验尸查案,人们也晓得了。

这一家子不得了。

后来遇见这两个人了,还会说一句:郎才女貌。

“说的是不对的。”云觅正儿八经的跟燕无归商议:“分明我也很有才。”

“是了。”

燕无归总会仗着身高的优势,去摸云觅的脑袋。

可能是这原主之前过的日子太惨了,后来怎么补都不长个子,不过也都长到了该长的地方。云觅剪了个小发帘,衬的瓜子脸越发的乖,起先还凌厉不像是常人的眸子配上她这打扮,也是娇气了不少。

兔子肉晒成干后,云觅就把它们藏到了地窖里,还专门用密封罐给封好口,然后埋进土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发现,谨慎的不得了。

每次吃就拎出来一小条,切成细细的碎,炒菜、熬粥、煮面。带了一点点腥咸的味道。

原本云觅是很嫌弃这种食物,如今吃,觉得美味的不得了。

1961年入秋,本国那边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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