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各种悬案之所以难以侦破,主要还是因为想说啥哦,证物少,没有规律可言。
像陈志案件之所以时隔十一年,还久侦未破,也是如此,许琅根据之前警方的调查取证和各方面的信息汇总,有一个大胆的假设,假如陈志真的是被传销组织里的某个人杀害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许琅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测,有以下几个证据可以支撑。
第一,陈志是第一次来S市,也是第一次接触传销组织,他除了认识同样在传销组织里的大学同学苏佳怡之外,传销组织里的其他人,陈志一个都不认识,既然不认识,那么就不可能在短短的接触的那段时间,有什么深仇大恨,激烈到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排除仇杀。
第二,陈志死后,虽然他的手机也没有在被使用过,号码早就因为欠费而被注销了,陈志的银行卡和存折里面的存款,根据警方调查,哪怕时隔十一年之久,里面的钱,到现在还一份未动,一共有一万八千多六十八块钱二,有零有整的,由此可见,陈志不是因财而丧命的。
第三,陈志在传销组织里,除了认识苏佳怡之外,其它人一个人都不认识,而传销组织里虽然有女的,但是也在少数,陈志长相不是特别出众,不可能才到传销组织里面就勾搭到了一个女孩子,如果陈志真有这么魅力的话,也不会再大学和工作期间,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没有一个女朋友,因此,陈志因情被杀,基本也可以排除。
综上所述,陈志被害应该属于激情作案,当然,前提是陈志真的是被传销组织里的人给杀害的,如果许琅的假设成立,那么一个新的疑点就出现了,传销组织里面那么多人,到底是谁杀害了陈志,是一个人,还是多人共同杀害了陈志?如果是一个人杀害了陈志,那么其它人知不知情呢?如果是多人杀害了陈志,那么他们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呢?难道是陈志发现了传销组织里面哪些不可告人的真相不成?或者说,陈志在发现了苏佳怡给自己介绍的公司是传销组织之后,就威胁或者敲诈邱经理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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