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的胖子,他总是觉得自己是单位的土皇帝,以至于他抬着下巴看人的时候那颐指气使的神情像极了蜡笔小新。
在这个城市中我唯一喜欢的人是一个叫兰可可的酒吧的老板。
在某一个秋风宜人的傍晚,我走进了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遇到了这个既是老板又是调酒师的女人。她年轻却又不年轻,老练却又不老练,世故却又不世故……好吧,确实我对她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她的美貌和她给我倒的那杯叫做血色残阳的酒上(见《在秋夜的路灯下颤抖》)。
这杯酒不醉人,却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忘记了这件事。我是指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和这个面色冷峻的女人。
我所在的单位除了给我支付我的劳动所得外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有一个食堂,而食堂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在工作日会提供一天三顿质量堪忧但便宜到令办公楼左右小饭馆老板心灰意冷,甚至严重怀疑自己青春年少时在夕阳下对着大河发过的“努力、奋斗、当个有钱人”的誓言的饭菜。
于是每天傍晚食堂都会充斥着象我这样的单身汉和那些懒惰到不想在饭桌上享受家庭温暖的中年男女以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隔壁二大爷家穿着运动服样式校服的土鱼二丫!
每天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满满当当的食堂会迫使我和他们当中的七个人坐在一张八仙桌上吃饭,这让我总感觉自己是某个满载而归的远洋渔船船舱中的一条沙丁鱼。
然而也因此我知道了整栋办公楼所有的小道消息和除我之外从楼上的胖子到我隔壁小王的全部花边新闻。
不回家的每天下午,我吃完饭后都会徒步回顺河街的宿舍。
于是在那个凉风习习,空气中弥漫着微甜的栀子花香味的傍晚,我照例出现在顺河街的人行道上。
这时天空中太阳已经敛去了它所有的光辉,火红色的云彩躲藏在高楼大厦的背后,羞涩的犹如河边大树后偷偷看着我的小姑娘,我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总是沐浴着夏末微凉的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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