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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铁证如山(第2节)

审,要严查彻查给百姓一个交待。皇上下旨三日内审结此案。

“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和我们大理寺卿三位大人已经领旨办案,恐怕这时已经去镇国公府拿世子沈昭了。大将军既然自己来了,他们就少跑一趟了……我请去世子妃过来,原是想将筝儿投河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想到又闹出了人命案。哎,大将军莫怪,下官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郑易的意思是穆寒迟自己来投案了,他也只能尽到说明一切厉害的本份,至于三司会审的结果,他一个小小的寺丞是没有发言权的。

穆寒迟一直默默听着,神情始终泰然自若。身正自然不怕影子斜,没有做过害人的事,也不怕别人往他身上泼脏水。

他是有一把刻有“穆”字的短刃,是先皇当年赐给父亲穆廷臣的宝刃。父亲从北境回京养伤,便将短刃赠与他傍身,他自北境回来以后便一直搁在凌云阁的书架上。昨夜在书房写字时,还看见那枚短刃插在刻花刀鞘里,在灯下微微放光。

至于沈昭的钱袋子,那就更好做假了。哪个绣娘缝不出一只绣个“昭”字的钱袋子。

所谓的铁证不过是别人的栽脏陷害。

在京城想要陷害镇国公府和淮王府的,除了平津候应该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

“大人过虑了。我和菱儿会自证清白,不存在抗旨欺君。至于凶杀案,那应该与菱儿无关,希望大人问完话送菱儿回淮王府。”

穆寒迟心里清楚,皇上既然下旨要三司会审,应该不会让他轻易离开大理寺。现下他只想让赵幼菱能平安回府。

“这个自然。”

赵幼菱冒名顶替筝儿出嫁一案倒是归郑易审理,虽然上司明里暗里敲打他要治赵幼菱的欺君之罪,郑易表面不敢违背上司的意思,暗地里自有他的打算。

很明显如果治了赵幼菱的罪,就等于间接证实了镇国公府和淮王府欺君,赵幼菱一个弱女子,不可能自己想嫁去淮王府就能嫁进去的,当然是镇国公府安排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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