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是敢对大妇你有半分不敬,连我也不容她。”
以官奴为妾,实则就是个说法,让那官奴在家中稍有几分体面罢了,奴籍是除不了的,真要犯了错,正室完全可以将她发卖,袁四娘虽说有些介意潘家瞒着这件事没讲,但真要计较,先就犯了强横无理——婆母把话都说成这样了,计较就是妒悍不容人。
这事儿也就罢了,袁四娘很快就释怀。
然而接下来的事就更多了。
潘家女儿已然及笄,本是在闺阁中留不久的了,事实上潘母也的确在替女儿择婚,可中馈的事,潘家女儿半点移交给嫂嫂的意向都没有,她倒是一派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气度,可身边的大丫鬟却很是牙尖嘴利。
有回潘大郎因着赌输了钱,问都不问四娘就把四娘的首饰拿出去典当了,四娘为这事就劝诫了夫婿几句,正好被潘小妹的丫鬟听见了,丫鬟就敢当四娘面说——阿郎是一家之主,大娘子怎能责备阿郎?不就是几件首饰么?阿郎手头方便了自然会赎回来,大娘子也太过小题大作。
四娘当然不服气,理辩了些话。
丫鬟就一状告去潘母跟前了。
潘母拉着四娘一番言语:“我的儿,你能劝诫大郎,我是巴不得的,可大郎要能听得进这劝诫,他也不至于成今日这情状了,我是早不指望着他能走科场入仕的了,等过些年,替他谋个荫职就罢,你两个新婚未久,为这点事闹得失了和气,就太不值得了。”
并没有半句指责的话,但言下之意就是不让四娘干预儿子的行为。
四娘不敢违抗婆母,潘小妹却仍有话说。
“是我的错,因着英儿服侍了我这些年,我并不将她当奴婢下人看待,惯得她这样的口无遮拦,冒犯了嫂嫂,她本也是官奴婢,嫂嫂要发作她以儆效尤是应当,我这将她交给嫂嫂惩诫。”
话这样说,却红了眼圈儿。
于是潘大郎回家,先把四娘一番骂:“你也是个大家闺秀,跟个官奴较什么劲?别不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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