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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八章 锋芒(第3节)

其中做任何手脚。

他看着宁王拔出的那柄长刀,刀身宛如烈焰般红润,似是沾了血,又似乎是刀身本就有的色泽。

这是一柄杀人的刀,只是拔出就让人感觉心中不安。

卓玛多耶应下,这才转身去移动帐篷。

待得数分钟后,宁王才见得卓玛多耶捧着一个牛皮包出来。

他目光扫过卓玛多耶的牛皮包,只见牛皮包普普通通。

这个牛皮包只是两尺长,难有成为储物袋的可能。

这也意味着卓玛多耶这柄刀的尺寸会很短。

宁王一时有着沉默,只是摸着手中的赤炼刀,静待卓玛多耶取刀呈现。

“名王大人,这就是我们雷伏部落珍藏的割鹿刀,这刀虽短,但削肉如泥,剔骨如切草,锋利之极!”

卓玛多耶捧着牛皮包。

他轻轻将牛皮包的扣带拉开,露出一柄刀。

这是一柄很普通的短刃,连刀身带刀柄不足两尺,刀鞘、刀柄看起来也都很陈旧简朴,并没有丝毫眩目的装饰。

若没有卓玛多耶取出,这是很难注意到的兵刃,很容易当成一柄普通的刀。

卓玛多耶也不敢在宁王面前拔刀,只是捧着刀献上。

“去呈上来!”

宁王吩咐一声,这让阿史那都迅速跳下马,将牛皮袋连同短刀齐齐拿走。

“此刀亦是太……”

宁王取了短刀,见了刀鞘上刻着的那两个古文字,脸上有些意兴阑珊。

卓玛多耶的刀显然让宁王有些失望,他持着短刀看了数秒才去拔刀。

但只是拔刀的瞬间,便让宁王将嘴里的话都收了回去。

古朴而陈旧的刀鞘,但刀鞘中藏着的那枚锋刃足以动宁王的心。

只是眼光扫过,宁王便见到了一抹晶莹明亮的刀光,那刀光宛如一泓秋水,让人感觉到其中的剔透。

刀上没有一丝锈,也没有血和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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