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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春风不醉(第1节)

现在正是吃饭时分,酒楼里的客人不算少。

作为狼山镇上最大的酒楼,“春风不醉”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点着据说是从交州那边带过来的檀香。檀香气味芬芳馥郁,有种牛奶香甜的味道,好些食客就是冲着这股子味道来的。

“春风不醉”的掌柜,是个女人,据说比这檀香还要香。

掌柜的就是老板娘,是那种独挡一面还没有老板的老板娘。

老板娘年龄已过三十,看上去却刚刚二十出头。该瘦的地方瘦,该丰满的地方丰满,白晳的皮肤仿佛可以掐出水来,一双脉脉含情的的大眼睛。乌黑的发髻,金色凤钗上镶着颗闪闪放光的珍珠。

这颗珍珠传闻出自东海,据说是狼山上的老大亲手所赠。不管来历如何,与“春风不醉”成为狼山脚下首屈一指的酒楼,应当不无关系。

有这样的老板娘,又有谁敢在“春风不醉”闹事?

可偏偏有一个,趿着双旧草鞋,背着个旧草帽,一身牧童打扮。进来后不坐下点菜,却横起根看上去也是旧旧的长笛,放在嘴边轻轻吹奏。

吹的曲子前段空灵飘逸欣步闲庭,转而声如莺啼宛转悠扬,可是听着听着,却逐渐充满了悲戚与哀伤。

老板娘示意跑堂的拿了两个大馍馍给他,告诉他这里不是卖艺的地方,给口吃的,便可以走了,别打扰了其它客人吃饭。

可这个牧童随手将馍馍扔给站在门口的一条大狗,接着吹他的长笛。

门口的大狗,足有半人高,头上一撮绿毛,肚子上绑着白布。一对眼睛像极了狼,警惕地盯着酒楼里的食客,边吃馍馍边冲着门内汪汪叫了几声。

靠门的桌子旁,有个小孩子当场就吓哭了。

这就是牧童有些不懂道理了,领头的伙计不好气地逐客道:“走了走了,别打扰人家吃饭喝酒……”

牧童笑道:“能不能给我壶酒?”

领头的伙计怒道:“你若是再不走,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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