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不改色地一口饮下去了堪比二十只小酒杯的量。
宋煜辰也面不改色。
他面不改色地将酒水悉数倒在了地上,改捏住茶盏盖子,轻轻漂了漂杯中漂浮的茶叶,光明正大地偷梁换柱,随后慢条斯理地笑道,
“兄台真是好酒量。”
那屠户被夸赞得满面红光,摇头晃脑地接了一句,“酒、酒逢知己千杯少......少......今朝有酒今朝醉!哈哈哈!”
时清然,“......”
经他这样一接,她一时间竟想不起来后半句话事实上究竟应当是什么了。
宋煜辰八面玲珑地一点头,放纵地道,“说得对,说的很好,来,再来一杯。”
说话间,又是四五杯酒水下肚。
微醺之后的红晕在颧骨上加深,打着转地往边上蔓延,将他整个人染成了一只皮酥肉烂的烤乳猪。
烤乳猪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一盘别人眼中的上佳菜肴,仍乐在其中,还不时地拍拍宋煜辰的肩膀。
宋煜辰漫不经心地“嗯”着,忽的道,“对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兄台方才提起,你家住在城南,对吗?”
屠户乐呵呵地点头,醉意朦胧地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好记性!”
时清然,“......”
倘若方才此人能喝的稍稍少一些,此刻说不定便能看清楚宋煜辰的神色,只要他看得清宋煜辰的神色,断断不可能还笑的这样自在。
“我们前两天打城门进来的时候也走在南边,在那儿看见好些流民所,他们难不成都是本地人么?”
宋煜辰面不改色地一针见血。
时清然在边上听得又是狠狠一噎,很是替他捏着一把冷汗。
不得不说,能让四境之内皆闻风丧胆,宋煜辰的确还是有几分本事的,起码就目前开来,他胆子委实不小,这也算得上是个长处。
只是凡事都应当有个度。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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