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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相当(第3节)

极是,过了年,我才四十八岁!”

“身为幕僚,逢遇东翁,过了年,我才刚刚五十。”曹先生见任尚书笑的愉快,也笑起来。

两人一起笑起来。

任尚书抿了半杯茶,放下杯子,看着曹先生,笑眯眯道:“整整一个下午,议的全是户婚律,正正经经的议事,没别的。”

曹先生眉毛扬起。

任尚书嘿嘿笑了几声,上身前倾,压着声音道:“别的就不说了,大理寺的折子已经发回去了,过几天要重新议,回头咱们再一条条细说,这不急。

“有两件事。你我,得好好领会领会。”任尚书声音压得更低,“头一条,议到户绝承继的时候,你也知道,自从皇上上回说,在室女也该承继财产,这户绝,就宽泛了不少。”

曹先生不停的点头,律法的修订,刑部这边,主要在他手里处置,他比任尚书更清楚。

“可今天,皇上又提了两条,一是出嫁女,皇上的原话是:出嫁女亦是血脉,难道因为出嫁,这血脉就斩断了不成?婚姻结的是两姓之好,并非斩断一方,出嫁女难道就不祭祀生身父母了吗。”

“喔哟!”曹先生眼睛瞪大了。

任尚书嘿嘿笑了几声,“还有呢,说到妻继夫分,须立继子。皇上说,若是妻继夫分,则无须立继,若必须立继,这份产业,并非归妻承继,乃继子承继,说这一条,和继子承继,矛盾不明。”

“喔!”曹先生再次一声惊叹。

“还有呢!还是这一条,妻继夫分,若改适他人,所得产业,须归还夫家这一条,皇上就问,若是招夫呢?”

“喔嚯!”曹先生一拍桌子,又是一声惊叹。

“这一件,算大事吧?”任尚书嘿嘿的笑,“这还不算最大的。

“议到别籍异财,皇上说,儿孙若是白手兴家取财,或是仕宦俸禄所得,这些也尽数归于家长,全家可用,诸子可分,是不是有些奖懒抑勤?”

“喔!这事儿,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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