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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7章 吕宋制度(第2节)

持生活。

家里有劳动力的,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挣钱,这部分不需要交税。

东南亚农作物都是一年两熟或者三熟,产量很高,根本不会挨饿。

分田到户后,剩余土地果园等,大明会建立农场。

既然吕宋已经纳入大明版图,朝廷不会像殖民地一样肆无忌惮征收他们的人头税,导致民不聊生。

所有税收都和他们的农作物产量挂钩,不会增加多余税负。

吕宋渔业资源丰富,都护府会建立捕捞队,把捕捞队捕捞的鱼获送往大明售卖。

这部分收入除了工人工钱等开支外,主要部分上交都护府。

农场收入也一样上交都护府,都护府要精打细算,不能随意浪费,严禁贪污腐败。

所有收入和税负,除去开支和工钱军饷外,大部分上交大明国库。

以上是对吕宋土著户籍,以及生产生活上税负制度管理。

在吕宋的商人,无论是华人还是其他国家商人,只要在吕宋经营,都要向都护府缴纳商业税收。

商业税负暂定为营业收入一成,其中包括在吕宋经营的庄园,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立大明银行吕宋分行,主要用于龙币兑换和存款贷款业务,这个方法制度和大明本土一致。

在吕宋的所有人,无论是土著华人还是外国人,都必须使用大明龙币,三个月后,其他钱币不在流通。

在银行建立之日起,在吕宋的人和居民要尽快兑换龙币。

数量大的客户,银行会收取少量手续费用,普通百姓费用减半。

招收华人和对大明忠诚的土著,以华人为主,成立吕宋治安部队,主要负责地方治安。

在吕宋建立水泥厂,尽快在沿海港口和城防修建防御地堡。

地堡要能防御重型火炮攻击,地堡地下和城里贯通,安装防御火炮和射击枪洞。

特别是附近各个地堡要形成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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