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
我刚刚建立起的对她的敬仰,再次烟消云散,她这是什么鬼逻辑?
“那种锤子,随便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以买到,十块钱一把。”我解释道,看她的年纪,可能是才从巡捕学校毕业,没什么社会经验。
方圆点点头,快速在本本上加了一行小字:吴兔说,凶器是锤子。
“……我叫吴免,不是吴兔,没那个点儿!”我低声道,哪有谁起名字用“兔”字的!
但方圆并未理会我的辩解,也没更改,合上小本本之后,低头看向我手里正帮她冲洗脚丫的大瓶矿泉水:“谢谢了,回头我给你报销。”
“二十块钱而已,算了吧。”我说。
“那不行,一码是一码,一会儿加你微信,给你转过去。”方圆一脸认真,坐在地上,甩了甩脚丫上的水,穿好鞋袜,走过去和领头的巡捕交涉了几句,签了个字,完成了她的任务。
接下来,则是我的任务,得把残破的尸体带回去,过程有些恶心,概不描述,本着尊重死者的原则,我尽量齐全地收集好尸体,这样回到殡仪馆,入殓师可以更好地还原死者作为“人”的形态,保有“人”的最后一丝体面。
收敛完尸首,装入裹尸袋后,我开着凯迪拉克,再次回单位。
这回,方圆没跟来。
等我回到殡仪馆,已是凌晨一点半,入殓科的同事们也都下班了,只能先把尸体存在停尸房的冰柜中,明天再说。
照例,要在脚趾头上挂上她的名字:廖鑫。
出了停尸房,这回我多了个心眼,查看了一下灵车车厢里,看看有没有新的口红印记——按照我的常识推断,应该不会有了吧?毕竟廖鑫小姐姐的双手都给炸碎了,她还怎没写字?
然而,车厢内壁上,再次出现了两个令我毛骨悚然的红色小字:尹城!
又是一个地名!
我摸了摸自己小臂上竖起的一层汗毛,颤抖地点着一支烟,廖鑫已经死的透透的了,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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