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合,擎澈的追缉似乎遍布了每一个地方,让我不得不躲在箱子里避过搜查,无法单独离去。快要到达大理时,面前突然出现一条奔流的河,几名随从前去探路,我们便在附近的树林里稍作歇息。
陈慕炜将干粮送到我手中,道:“先吃点东西吧,等穿过这条河便能到达大理。到了那里,为兄再准备些可口的小菜,让玥儿好好饱餐一顿。”
我接过干粮,有些虚弱的笑了笑。这半个月来,我们不停地赶路,常常从日出一直到日落才能找到补充粮食的地方。我虽不是娇气之人,但长久的养尊处优,让我有些吃不消。而商队里都是男子,身强力壮,艰苦一点也都抗得过去,有时候为了让他们不因为我而误了时辰,便强打精神,与他们共同进退。陈慕炜虽然为我准备了充足的干粮和水,但我却总是偷偷的塞给那些苦力男子。
歇息片刻,精神似乎好了些,前去探路的两名男子回来,陈慕炜忙上前询问状况。据他们打探,想要横渡河水是不大可能,这里是河水汇集之地,水流不但急,而且深。若是要绕过河水,从其他地方走,那可能要走到明日,而这里是一片荒地,没有人居住。
陈慕炜看着渐渐变暗的天,对坐在一旁休息的人道:“今日怕是赶不到大理,大伙收拾一下,今日只能在此过夜了。”
商队里的管事便吩咐着大伙开始将贵重物品放在一起,开始生火,一批人去林中打些动物来充饥,一批人去拾些干柴,剩下的留下来看守。
陈慕炜让我坐在马车上休息,便出去帮忙,看着他与大伙谈笑风生,毫无架子的样子,让人心里一阵欣慰,甚至为与他在一起而感到骄傲。熊熊火焰把他温文尔雅的身子染成淡金色,披了一层暖意,男子长身如玉,面目温和俊秀,天青宁绸长袍外罩了一件米色纱袍,腰间系着一块莹白如脂的玉佩,就如他的人一般。冠玉一般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丝轻笑,让人忍不住生出亲近之感,恍如从书中走出来的翩翩美少年,叫人瞧着觉得有些不真实。
当月牙渐渐升入高空,丝丝烤肉的香气飘入鼻尖,勾起我的食欲。陈慕炜将烤熟的野鸡送到我手中,淡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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