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彻底鄙视起来,果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暴怒还在持续,有个强壮的奴隶夺过护卫的剑,直愣愣的朝着霓莎刺去,哪知傻蛋一喊:“苏大哥住手,我没事!王妃是再给我治病,一点都不疼!”
原来这大汉识得傻蛋,听到这话他赶紧收剑,可已来不及,虽未伤霓莎身体,却刺破了那白衣。
“前辈!”小勾大叫一声,说着小手就想要掏出银枪,他怎么也没料到这些暴民居然如此愚蠢,没文化真可怕。***连救人和杀人都分不清了,这群脑残的出土文物!
“小勾别动!”霓莎按按额头,这小子该不会又是想拿枪解决吧,她对着百姓们喊道:“是我没解释清楚,刚刚我是再给傻蛋打,额,消毒。毒素没了,大家的病自然就好了。所以请按照我说的,分成左右两边站,拜托了!”说完,轻轻一鞠躬,脸上是真挚清爽的笑。
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却在一瞬间收服无数民心,奴隶们谁也想不到,高高在上的皇族居然会冲着他们鞠躬。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们觉得自己是个人了。
大汉眼眶一红,本来以为命已休矣,却没料到会是如此,他高臂一举:“老少爷们,王妃是上天派了菩萨,就是来救咱们命的!反正我老苏是服了,扎就扎吧,大伙怎么想?”
“我也扎!”
“我也扎,一针的事!”
“我,我也扎!”牙牙学语的小女孩举起软拳,惹来众人大笑。
无数百姓奴隶按照霓莎的指示排成两队,重患在左,轻患在右,太医们也手忙脚乱的在一旁诊治。暴乱因她而起,也由她来灭。
雷小勾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对着霓莎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得民心者,得天下.他一向心高气傲,桀骜不驯,从来都没有佩服过谁。可这一刻他佩服前辈,不是因为她有多聪明,还是她有一副全天下最有爱干净的七巧玲珑心,以心服人!
“你这臭小子别想拍马屁,借机偷懒,快干活!”霓莎两手叉腰,唇边是迷人浅笑,真好,大家都可以继续活着,她没有多伟大,也不是什么牺牲自己拯救世人的好娃,她只是不想让孩子们失去父亲或者母亲而已。
寒风吹过,雪花越飘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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