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大作。
崔迪不敢怠慢,连忙让班头带人,可人一上堂,崔迪就兴奋了,只见几个粗布衣衫的百姓抬着一块门板,上面躺着一个人,胸口明显塌陷了下去,口鼻流血,眼见是活不得了。
崔迪很兴奋,这可是他坐上这个位子以来遇上的第一桩命案,可是想笑又觉得人家死了人,他个县太爷笑出来有些不大合乎情理,便强忍住了。
“有什么冤情,直管讲来,本官为你们做主!”
那喊冤的却是三个半醉的人,说他们的一个好友被人纵马踏死了。
崔迪闻言,不再耽误,便让那三人领路,来到一个酒肆门前,那边早就围满了人,而哪个纵马杀人的,居然还弄了张胡椅,摆在酒肆的大门口,大模大样的喝起了酒。
崔迪见着,怒火喷张,长安闹事之中纵马,整个大唐谁有这样的恩宠,除了皇帝自己,也就只有宋国公杜睿了。
按照《大唐律》,在闹事之中纵马者,都要被杖责三十,更不用说还踏死了人,崔迪二话不说,便让人上前捉拿。
却没料到那小子一见要拿他,居然满不在乎,还叫嚷起来:“我是先帝的外甥,当今圣上的表弟,我叫房舒,谁能把我怎么样?”
崔迪一听,也不禁有些迟疑,谁都知道皇室的子嗣不多,要当真是皇帝的表弟,那还真是个有身份的凤子龙孙。
崔迪一迟疑,两旁看热闹的百姓却不干了,纷纷议论起来,说得无外乎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之类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可是更多时候,不过是普通百姓一种美好的期望罢了。
这句话的愿意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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