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结婚。否则,在乡里邻居眼里,就会觉得嫁不出去一样。
也幸好,莫小芹已经带着辰轩见过了家长。所以他们双方家庭都明白,他们两个结婚,只是早晚的问题,自然也没有催着他们赶紧办婚事。
在莫小芹眼里,凌辰轩真的算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今年30岁了,除了出门应酬,绝不抽烟喝酒。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对待长辈也很有一套,非常孝顺。
1米85的个子,长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还以为是混血儿。不过他是纯种的本地人,父母几乎算是一个镇上的。头发偏黄,有些自然卷,看起来非常有精神,浓浓的眉毛,眼睫毛似乎比莫小芹的还要长。
按照安筱昕的话来说,凌辰轩绝对是块宝。长得英俊不说,工作也很认真,年纪轻轻就已经位居总经理的职务。虽然公务繁忙,却总能抽出时间,跟莫小芹约会,每一个纪念日都记得清清楚楚,挑选的每一样礼物,都花了很多心思。如上一次莫小芹生日的时候,他就买了一双白色的球鞋。
男左女右。左脚是自己,右脚是小芹。他画画的水平还真不赖。莫小芹当时就高兴地在他脸上吧唧了一下,一整天穿着那双鞋,走街串巷。
而每次停下脚步的时候,她又会仔细地打量着脚上的鞋子,看看有没有弄脏,心疼得跟什么似的。
这样出色的男人,居然会那么死心塌地地跟在自己的身边,想想还真是自己的福气吧!
莫小芹盯着办公桌上辰轩和自己的照片,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辰轩的脸,傻傻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