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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此法可用三百年(第2节)

加过“天下百姓每亩理论田加两钱”的额外税,名义上是田税,实则也是人头税。按照前面说的汉朝每丁百亩理论值,一年就是二百钱,再加上和平年代就有的一百二,实际上是三百二十钱。

这种加派说是临时措施,但其实已经常态化了二十多年了,只会多不会少。刘巴无非是把遮羞布扯了,给百姓实际上少收四分之一,但明着告诉百姓以后也不会减免回去了,永远那么高。

李素刚看到这一点时,抬头指着质疑道:“此举会不会让天下士绅攻讦大王冒天下之大不韪?毕竟这种事儿,好做不好说啊。”

刘巴诚恳建议:“时移则事异,人丁算赋的底价,自文景之时制定,已有三百余年,百姓生产的能力早已非数百年前可比,加一倍其实也不多。反而是此后十几代帝王,虽不改算赋,却巧立名目加捐加派。

如今乱世,当用简明之法,如高祖当年初入关中时的约法三章。但蜀地百姓又少受战祸、多有奢靡轻慢,所以只有‘严而简’,才可实现大治。”

刘巴的意思,核心就是两句:约法三章的简约之利要占,但执法松弛的弊端要改。法律可以少,没有弯弯绕,但执法力度一定要强,大家都心服口服。

刘巴注意到了李素的犹豫,还热心地指着几条对百姓有好处的简化,解释道:“右将军,就算只看名分不看实际,这条算赋法其实也没有盘剥百姓。好歹我们现在的三百钱是所有丁男一刀切的,女人也都是算男人的一半。

而如果按照旧法,很多早自前汉武帝开始、历代因积的歧视,其实一直沿用至今。比如赘婿、小商贾要翻倍缴纳,女子十五岁嫁不出去按五倍缴纳,这三条都沿用了快三百年了,咱也都一刀切废除了。

从此汉中王治下收人头税,不再歧视赘婿和嫁不出去的女人,平摊下来其实少收的部分比多收的已经差不多了。咱真不是为了多拿钱,就是为了简约法令。”

李素顺着看下去,果然刘巴还有小字注释,把七八种原本的特别歧视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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