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胃王比赛的形象大使我到底要不要做呢?真是伤脑筋啊!”
走在回家的路上,陈哲在思考着马牛的提议。
之前那家陈哲吃的自助餐馆的老板——马牛,叫陈哲商量的就是这件事。
就是马牛想联合他所有的产业和业界里的朋友,准备举办一个大胃王比赛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刚好看到了陈哲的食量如此恐怖,就想邀请陈哲作为他们的形象大使。
给出条件也很丰厚:在比赛举行前的这一段时间里,陈哲作为形象大使可以免费到他名下的任何一家餐馆吃饭,不限量供应食物直到吃饱为止,不仅如此,比赛后一年内所赚到的总收入陈哲一个人可以占一成!
当然了,利益给了,那陈哲所要付出的就是在整个宣传比赛的期间,陈哲这个影响大使肯定是基本都没有能自由安排的时间,每天都得参与马牛安排的比赛宣传活动,
虽然如此,但是比起陈哲能收获的条件,陈哲所要付出的就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了。如果说前面那个条件是陈哲可以吃回本绝对不亏,那后面那个条件就是陈哲可以大赚一笔。
不要小看这一成,据陈哲刚刚在手机里收集的关于马牛的资料显示,马牛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却是个有着数十亿的身价的大富豪!
这一成再怎么少也不可能少于一千万吧?反正是肯定能够让陈哲把欠兰雪的债给还了还绰绰有余的,而这只是需要陈哲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已。
至于为什么马牛会分给自己这么大的利益,陈哲认为就只是因为自己如果做了这个形象大使能够给马牛带来更大的利益。
自古世人所在乎的不外乎名利二字,商人更是为了逐利而生,马牛的想法是举办这个大胃王比赛把招牌打出去,这样就有了名。
所谓名利,名在前利在后,有了名气后那利益就来了,本来马牛的自助餐馆在这F市就有点小名声,只是因为业内的竞争太激烈,已经到了瓶颈,陈哲就是马牛看到的那个能突破瓶颈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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