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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五章 难得的互信(第2节)

是堪合贸易……恕我直言,贵国作为一个大国,东方最强大的帝国,东印度公司与贵国达成堪合贸易,也不是不可以。”

刘钰听得出本廷克在耍花腔,淡淡笑道:“你当我不知吗?东印度公司有自主外交权。到时候,是东印度公司朝贡?还是荷兰国朝贡?这里面的区别可是太大了。”

“圣天子这次遣我访欧罗巴诸国,正是要播天威于远域。若只是东印度公司朝贡,却有什么意思?我这边也没法向天子交代。”

“此番我来,正是要让欧罗巴诸国认得天朝,知道天朝之盛威。”

“荷兰只有两条路,要么朝贡贸易,播天朝之威;要么关税协定,利天朝之益。”

“总不能就这样下去,你们既得了实利、又得了名声。”

“之前各国都派出了使节团前往京城,唯独你们荷兰国,派出的却是东印度公司的特使。”

“天子知道后,极为震怒。原本以为,东印度公司的特使就是荷兰国的特使,但亏得有些他国使节说的清楚,天子方才知晓其中区别,如何不怒?”

他这也算是解释清楚了自己为什么对荷兰这么“苛刻”,真要论起来也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不管是英法还是和大顺有极大利益冲突的俄国,都派了官方使节。

唯独荷兰,弄了个东印度公司的使节就去了。

这件事真要是掰开了、说明白了,在朝堂上肯定是引发相当多的不满的。

虽说大顺已经禁教了,但之前百余年的铺垫,天主教传教士基本垄断着中西交流,荷兰的名声真的是臭到不能再臭了。

再加上诸多前科,真较真的话肯定有人嚷嚷着要断绝对荷贸易。

VOC从法理上说,与其说是个公司,其实更像是一个荷兰的附属国,或者更确切点,是藩镇、节度使。

可以有军队,能自己定税收、能自己开展外交。

如果是东印度公司朝贡大顺,荷兰不但没丢面子,反而面子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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