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使用权分离,都有了啊,朝廷也都承认,并且维护此法律啊。
那么,在土地问题上,所谓的君主立宪下的革新,萌芽们又准备革出来个什么样的、具体的、不空谈的、明确土地制度的、资本主义的、还立得住不会被小农推翻的土地法?
刘钰问林敏,什么叫名正言顺?
然后他又继续深入,假设不讲良心,只讲法律,完全按照法律办事。
那么,在不讲良心,只讲法律的前提下,也就是幻想中的虚君立宪下,什么样的土地法,才能同时兼顾解决川南盐井困境?和苏北圈地困境?解决困扰刘钰的地租利息过高的困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英国人搞出来“耧车”、学会垄作、轮作、学会中国犁的时候,都已经万历三十六年了,再有几十年初代蒸汽机都出来了。
这边农业技术,这些东西出现的时候,诸葛亮还没出生呢。
土地私有制,在这边早不知道普及多少年了。
现在反而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了。
现在大顺如果想发展资本主义,其土地法,只能是列宁评价“少女般天真的用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防止资本主义发展”的“土地全部国有化、只收级差地租、取缔绝对地租”的纯粹的、最资本主义的土地法了。
土地国有化,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最终诉求。
土地国有化,才是唯一能解决这些困境的、不空谈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法。
因为【这不过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而已,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土地所有者只是整个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一个无用的累赘】。
刘钰这个大顺新兴阶层的总头目眼里就是这样的。
土地所有者,如川南井盐的土地拥有者,那就是一群于生产完全无用的累赘。
要之何用啊?
那么,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士绅官僚是否有动力、有能力、有意愿,去立出来这样一个土地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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