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狼。
忠诚的法兰西人,意味着,他即便离开印度,也要为法兰西的敌人留下一个障碍。
如果,法兰西得不到印度。
那么,排在首位的,就是决不能让英国人得到印度。
因为两国的两场百年战争,正在打第二个百年;也因为,大顺的军事力量,终究无法影响欧洲,至少此时是这样的。
即便没有杜锋的那番话,杜普莱克斯也希望,通过自己和刘钰一系人的私人关系,让大顺派出一个军事代表团,在他离开印度之前,参观法国占据的城市、会见法国的印度节度使盟友。
以期向英国制造一种压力:的确,马超尔特是蠢猪,可已经这样了,无可挽回了,那就朝着这种蠢猪一般的幻想努力呗。
让英国人看在中法关系的份上,真的遵守那份脆弱的和平密约,谁也不主动在印度搞事。
然而,实际上即便这样想,其实也是愚蠢的。
在印度搞事的主力,是印度的各地节度使,这不是英法所主导的。
杜普莱克斯认为,在印度的扩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作为一个局外力量,利用印度节度使之间的纷争。
第二个阶段,作为一个入局的强大力量,左右印度节度使之间的纷争、主动挑起印度节度使之间的纷争,从中渔利。
第三个阶段,才是作为征服者,消灭或者瓦解印度的各方节度使。
现在,法国和英国,最多还处在第一阶段的尾声,谁也没达到第二阶段能够左右、主导的位置。
这种情况下,却在万里之外,一纸条约,说要维系印度的和平与均衡,这不是扯犊子吗?
现在是只能利用印度节度使纷争的截断,英法凭什么在数万里之外,凭一纸密约,就能决定印度的和平和均衡?
在杜普莱克斯看来,这简直就是精神分裂。
以大顺做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此时朝鲜国因为“野种”和“弑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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