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后秦军的职业兵可能也就60万左右,但国卫军和预备役的数量绝对是庞大的。
为了减轻朝廷的负担,国卫军秦宇打算实施义务兵制度,那就是包吃包住没有军饷,今后凡满17岁的男子,不是残疾的都必须要服两年兵役。
除了独生子,和正在公办学堂读书的学子,以及已经分配工作的人可以免除,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家中独子,又没有考上中学,满17岁后就必须去当两年兵,哪怕皇子都不能例外。
而对于国卫军,秦宇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除了装备少量的火铳用来训练,暂时还是以大刀长矛盾牌为主,军服,军帽也都以棉布为主。
下县驻扎两百,中县驻扎三百,上县驻扎四百,散州扎五百。
直隶州驻扎一千,下府驻扎一千二,中府驻扎一千四,上府驻扎一千六。
独立州驻扎四千,小省驻扎五千,中省驻扎六千,大省驻扎七千,中州特例驻扎一万。
县州府省的大小划分,全部以人口的数量来区分,这样一来一个省的国卫军数量大概从一两万人,到五六万不等,这些国卫军主要工作还是负责维持地方的治安,以及救灾。
所有的国卫军必须调往外省驻扎,也由军政院负责管理,训练,同时接受当地主官的调遣,但想要出省,同样得有元帅府的调令,而元帅府的大元帅则由皇帝兼任。
为了更好的管理国卫军,秦宇也借鉴了明朝的卫所制度,每个省成立一个都指挥司,由一名少将军担任指挥使,各直隶州和府成立一个卫指挥司,由上校尉担任卫指挥使,各县和散州成立一个县指挥司,少校尉担任县指挥使。
各都指挥司直接归军政院管辖。
国卫兵服役完两年兵役后,可以选择退役,也可以报名参加野战军的考试,通过后可转为野战军。
野战军是有军饷的,普通士兵每月最低五两,当然野战军也是要退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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